“2021年以來,全州紀檢監察機關處置問題線索2201件,立案1130件,結案1018件,處分957人,留置114人。”數字背后,體現的是楚雄州紀委監委用好用活“三個工作法”,引領審查調查工作大踏步前進,推動全州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生動實踐。
全力推行項目工作法,堅持審查調查任務項目化、主要工作清單化
該州紀委監委將案件和與案件查辦相關的專項工作列為項目,確保每個專案項目有州紀委常委、州監委委員,案管、案審干部,專班辦案人員及縣市相應人員;每一項專項工作項目有分管班子成員、相關科室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把宏觀的“大任務”轉化為具體的“小項目”,將審查調查工作進一步細化、量化、實化,列出更為明確、更便于落實的清單,按照項目清單統籌控制好速度、進度、效度。
州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定期聽取工作推進和完成情況,對各項工作進行全程把控、實時把控、質量把控、風險把控,實現“掛圖作戰”抓進度,“倒排工期”抓推進,“銷號管理”抓落實。細化工作清單的目標成效、責任主體、時間節點、督查內容,對項目推進情況進行“每天一自查、每周一分析、每月一調度”,對照清單督促不落實的事、問責不落實的人。
真切用好一線工作法,堅持到一線去辦案、到一線去鍛煉,凝聚審查調查力量
該州把“提升縣級紀委書記、監委主任指揮查辦案件綜合能力”作為打造紀檢監察鐵軍的重要抓手,把留置調查涉案人員的主體責任壓實到各縣市紀委監委主要領導上,開展“實戰大練兵”。各縣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以“案件主辦人”的角色領銜查辦專案,定期向州紀委書記、監委主任脫稿匯報案件進展情況,由“助攻手”轉為“主攻手”,變“被動等待”為“主動介入”。
在集成體現“三個效果”的同時,該州探索建立“模塊化、規范化、標準化”的辦案模式,按照“1+2+N”方式組建50個專案小組,承擔上級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及本轄區內發現的違紀違法案件,結合“業務實訓夜校”“雙項評價機制”“巡回審理”等制度,凸顯查辦案件的“含金量”和“附加值”。建立親自把好程序關、親自組織外圍調查、親自參與內審訊問、親自落實安全責任的“四個親自”辦案機制,州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帶頭在專案前線“打頭陣”,下沉縣市一線“指揮布戰”,以召開現場辦公會的形式對業務難題進行現場指導、現場研究、現場反饋、督促整改,堅決避免“一把手”“掛名出征”,徒有虛名。
學好用活典型引路法,形成“樹典型—學典型—當典型”的示范帶動效應
該州成立以州紀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州紀委常委、監委委員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抽調審理、審查調查等部門的業務骨干,分別選取已辦結的優質案件和辦理質效一般的案件進行復盤辨析,常態化開展案件復盤,深刻剖析查找問題,相互交流補短板。通過典型案件剖析,進一步發現存在問題,倒逼辦案流程進一步規范,制定審查調查工作辦案模板,形成系統完整、要素齊全、操作性強的辦案文書參考樣式,為“模塊化、規范化、標準化”辦案提供權威藍本。
該州還充分利用自辦案件的“活教材”梳理案件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圍繞辦案框架、統籌謀劃、能力提升等方面,面對面討論辨析,點對點糾差校偏,談優點、析難點、通堵點,以案為鑒、以案促改、以案促學,讓紀檢監察干部從“看熱鬧”到“進門道”。
此外,該州還制定了《楚雄州紀檢監察機關案件質量評分表》,從“事實證據、定性處理、程序手續、審理文書、處分執行”5方面85項評查內容為案件評查提供詳細明確的評價標準,推動評查工作標準化、規范化。(馬學能 || 責任編輯 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