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積極履職,用心監督,做好省紀委監委的監督員、信息員、宣傳員、示范員……”在近日舉行的云南省紀委監委陽光監督員聘任儀式上,一名陽光監督員代表堅定表態。
在省、市、縣三級紀檢監察機關全面推開陽光監督員制度,是云南省紀委監委在2020年以來探索建立省級陽光監督員制度的基礎上,對陽光監督員隊伍進行的一次“擴容”“提質”“升級”。
此次選聘將觸角延伸到129個縣(市、區),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把過硬的政治素質、關心關注紀檢監察工作、敢于動真碰硬等作為選聘條件,最終在全省范圍內選出1157名對紀檢監察工作較為熟悉的陽光監督員,涵蓋黨政機關、司法機關干部及黨外人士、新社會階層人士、專家學者、新聞媒體工作者、街道社區干部等。目前,全省陽光監督員人數已占全省紀檢監察干部總人數的8.25%。
為確保陽光監督員能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工作,省紀委省監委出臺陽光監督員工作辦法,通過邀請陽光監督員列席省紀委全會、警示教育大會,參加座談會等方式,讓其近距離了解和感受紀檢監察工作;通過邀請陽光監督員參與澄清正名、宣傳報道、拍攝警示教育片等工作,發揮其輿論引導作用,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同時,組織陽光監督員參與到干部監督工作調研、日常監督檢查、專項監督、交叉檢查等工作中,釋放他們的行業優勢、界別優勢、專業優勢,讓陽光監督員聚焦紀檢監察干部履職盡責、遵紀守法、作風形象和“八小時外”生活情況進行監督。
云南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多措并舉,結合自身實際,深化運用陽光監督員制度,打造具有各地“辨識度”的陽光監督員隊伍。大理州紀委監委緊盯紀檢監察干部“八小時外”的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發揮陽光監督員“探照燈”和“微探頭”作用,發現苗頭及時提醒、有偏差及時糾偏、有反映及時處置。寧蒗縣紀委監委每年評選年度優秀陽光監督員,強化陽光監督員專題培訓,幫助其提升監督履職能力。武定縣紀委監委組織陽光監督員收集群眾對紀檢監察干部的意見建議,及時、準確掌握干部隊伍“廉情”動向。
定期聽取意見建議、強化溝通聯系機制、規范職責職能……為確保陽光監督員規范履職、高效履職,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建章立制,為陽光監督員履職盡責提供堅強保障。保山市紀委監委定期組織召開陽光監督員工作座談會、作風建設分析會,聽取陽光監督員意見建議。維西縣紀委監委建立聯系機制,及時與陽光監督員所在單位、黨組織溝通協調,為工作順利有序開展創造條件。宣威市紀委監委利用陽光監督員“崗前培訓”機制,通過參觀清廉村居建設示范點、召開座談會等方式,讓陽光監督員詳細了解當前紀檢監察工作重點及“清廉宣威”建設情況。
“一體推開陽光監督員制度,就是要始終保持對自身建設面臨風險挑戰的清醒和警覺,在現有監督體系的基礎之上再加裝一套監督‘探頭’,讓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同步強化、同向發力。”省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將進一步拓寬陽光監督員的監督渠道,提升監督質效,及時辦理陽光監督員提出的意見建議,對陽光監督員反映的違規違紀行為問題線索,綜合運用“四種形態”及時處置,推動陽光監督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云南省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徐夢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