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了,收到了,3年的返租款都收到了。”近日,在接受玉溪市易門縣委第二巡察組人員回訪時,購房戶李某高興地說。這筆涉及57戶520余萬元的返租款得到兌現,得益于十三屆易門縣委第三輪巡察第二巡察組的巡察。
按照易門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部署,3月16日,十三屆易門縣委第三輪巡察第二巡察組進駐易門縣財政局,對縣屬五家國有企業開展巡察。巡察期間,巡察組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等方式,發現被巡察單位易門縣財盛投資有限責任公司2016年以返租銷售形式出售的易門縣財盛商業廣場75間商鋪,一直未兌付返租款給購房戶。
據了解,2015年4月30日,易門縣財盛商業廣場項目開工建設,2016年1月8日采用返租銷售的促銷方式正式開盤,至2018年12月底,完成返租銷售75間商鋪,涉及購房戶57戶。易門縣財盛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與購房戶簽訂《委托租賃合同》,約定返租銷售回報期限為5年,返租回報率為合同價款的每年8%,前2年返租款用于抵扣購房款,后3年返租款按年兌付給購房戶。
“群眾利益無小事。易門縣財盛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履行合同不到位直接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一旦處理不好,將會對社會穩定造成不良影響,導致政府與群眾出現‘信任危機’。”為了弄清楚返租款未兌付的來龍去脈,巡察組到易門縣財盛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縣國資委、縣財政局等相關部門了解情況,并深入購房戶聽取群眾意見。原來,易門縣財盛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一直沒有經營性收入,導致到期應兌付返租款卻無法按《委托租賃合同》及時支付。
“群眾利益不容損害,既然已經簽了合同,就必須兌付。”在查明事情原委后,巡察組要求易門縣財盛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立行立改、邊巡邊改,盡快兌付返租款。
隨后,在巡察組督促下,易門縣財盛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向易門縣國資委、縣財政局和縣級分管領導進行匯報。該問題得到相關部門及主要領導重視,易門縣財政局及時撥付320萬元返租款,不足部分由易門縣財盛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自籌。4月21日,易門縣財盛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將所有的返租款兌付給了購房戶。
“我們開展巡察就是要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讓群眾心中敞亮起來。”第二巡察組組長表示。(陳金萍 魏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