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們社區所轄的10個居民小組已經全部完成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篩檢。經過篩檢發現,在外工作的居民有116人,其中32人未簽訂承諾書。經社區進一步核實,這32人均屬于不符合分配的人員,已取消分配資格……”近日,玉溪市紅塔區紀委監委“三資”提級監督聯點包保小組到大營街街道杯湖社區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
在開展村(社區)集體“三資”提級監督工作中,該區紀委監委發現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認定和“減員難”是群眾普遍關注、社區管理棘手的問題。為破解這一難題,紅塔區紀委監委以村(社區)集體“三資”提級監督試點為契機,在大營街街道試點“承諾制”,聚力推進村級“小微權力”規范化運行。
“依據居規民約,有些居民已經不具備參與分配的條件了,工作中要將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減除’,存在不少阻力。”大營街街道紀工委書記介紹道,“村級難以鑒定集體經濟組織資格成員的身份,部分成員開具虛假工作證明、同村居民不愿舉報等問題也給鑒別核查工作帶來一定難度。”
聯點包保小組干部堅持問題導向,踐行一線工作法,深入大營街街道各社區、村組調研走訪,參加村(社區)“兩委”工作聯席會,指導形成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承諾制。根據承諾內容,承諾人一旦受聘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群團組織及民主團體的正式工作人員,即注銷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同時明確如發生虛假承諾,其需承擔相應后果。
“承諾制的推行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集體‘三資’分配的不公平、不合理問題,有利于促進誠信社區建設。”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發現承諾不實或涉嫌欺詐的,該區紀委監委將嚴肅處理。(宋婕 郭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