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巡察組的幫助,我們終于清理核銷了多年前的欠款,一直以來壓在心里的石頭也落下了。”瀾滄縣東河鄉河邊村河邊二組原組長李光明如釋重負地對巡察組干部說道。
今年3月,瀾滄縣委第二巡察組進駐東河鄉河邊村河邊二組。巡察組在走訪過程中發現,該小組原組長李光明在2016年換屆后交接手續時,移交給小組會計一張金額為5230元的欠條,此后未做任何處理。從那時起,這張欠條便靜靜地“沉睡”了。
一張五千多元的欠條為何拖欠了六年之久仍未處理?帶著疑問,巡察組再次走訪了河邊二組的小組干部,詳細了解該欠款的來龍去脈。
“換屆交接手續時,有張欠條顯示李光明欠小組集體資金5230元未歸還,李光明本人當時未能清楚說明資金支出情況。”小組會計向巡察組反映。
而當巡察組找到李光明核實情況時,他卻告知巡察組,欠條上的5230元是用于小組日常工作和開展活動,當時只記錄在個人筆記本上,未及時記錄到小組賬本中。換屆交接手續時已經多次向村、組干部提出過,因當時未能妥善處理,后來時間一長就忘了。
雙方各執一詞,這讓巡察組犯了難。為確保此事的真實性和可信度,不讓集體利益受侵占,更不讓個人利益受侵害,縣委第二巡察組列席了河邊村“兩委”干部和小組干部會議,和村組干部一起對該欠款時間、款項、金額等內容進行了逐一梳理核對,并認真審核確認李光明在個人記錄本上的支出記錄。
經過反復核對,確認無誤后,東河鄉河邊村“兩委”于2022年5月7日組織召開河邊二組群眾大會,向群眾公布了該欠款實際是用于小組日常開支,已通過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心清理核銷,在了解情況后,小組群眾一致簽字認可。
至此,一項長達六年之久的欠款得以徹底清理。
“這次的‘沉睡’欠條事件雖說是虛驚一場,但也暴露出村級財務管理不嚴格的問題,你們要認真吸取教訓,村組各項支出要按照規定做好記錄,避免小隱患變成大問題。”縣委第二巡察組組長告誡河邊村干部。(陳朝麗 李國洲 || 責任編輯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