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給我們看看這幾筆退款問題的整改支撐材料?”“經過逐項比對,你們單位上次縣委巡察反饋應退回國庫的錢有6筆一共是1332元,剛才我仔細翻看后發現還差180元沒有退回。”
“因為這筆錢涉及多個人,金額又不大,當時發生了爭論,后來就沒有退到位。”
“不管是多少錢,只要巡察反饋提出來了,都必須要整改到位。問題整改容不得半點馬虎應付,這180元必須立即整改,并且把整改的相關材料第一時間報到監督檢查組。”
近期,寧蒗縣委巡察辦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組辦聯合監督檢查。
“確實是我們單位認識上有偏差,反饋問題整改沒有做到位,非常感謝監督檢查組為我們指出錯誤。今后我們將舉一反三,把整改融入我們的日常工作和中心工作,以實實在在的巡察整改成效推動單位進一步發展。”第二天一早,被監督檢查單位就把整改的相關材料送到了監督檢查組組長手里。
為推進巡察整改落實和成果運用,進一步深化以巡促改促治促建成效,縣委巡察機構狠抓整改工作落實,利用巡察間歇期對上一屆縣委巡察全覆蓋的所有單位開展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回頭看”。同時,組辦聯合成立4個專項監督檢查組,深入各部門、鄉鎮、各村委會、各涉及的項目點一線實地核查,查閱整改臺賬資料,訪談干部職工、訪問村民群眾了解整改成效評價。
監督檢查期間,各組對照“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整改報告、立行立改事項”等關鍵資料,重點看被巡察單位落實整改主體責任情況、看需中長期堅持整改事項和未完成整改事項持續跟蹤落實情況、看是否存在敷衍整改、數字整改、虛假整改的情況。通過照單“對賬”、面對面從嚴“查賬”、一一點出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明確改進要求,督促被巡察單位從嚴從實“交賬”、確保落實巡察反饋問題和意見建議不留“余賬”。
截至目前,該縣已完成了近70家單位和80個村(社區)的監督檢查,對尚未整改到位的問題向個別被巡察黨組織下發了《督促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整改資料收集歸檔不到位的單位,督促完成臺賬檔案的二次審核;監督檢查完成后擬形成專項報告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匯報,同時將問題抄報相關派駐紀檢監察組、鄉鎮(街道)紀(工)委,共同壓緊壓實被巡察黨組織整改的主體責任,推動問題全面整改。(寧蒗縣紀委監委 和艷君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