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紀檢監察機關聚焦主責主業,堅持為實干者鼓勁,為干事者撐腰,積極開展澄清正名工作,強化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工作責任落實,及時為受到誣告、錯告的黨員干部澄清事實,營造積極向上、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推動形成激濁揚清、干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
州紀委監委收到中央紀委國家監委12388網絡轉送的信訪舉報。該信訪舉報件反映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某酒店隔離醫學觀察點組長車慧花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違規違紀的問題,州紀委監委按干管權限及時將該問題轉送景洪市紀委監委。經景洪市紀委監委查證、核實后發現該反映問題不屬實。
景洪市紀委監委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受到不實舉報的車慧花同志開展當面澄清。
“此時此刻,十分感謝!那段時間,組織找我了解情況,我心里非常委屈,但是轉念又想,奮戰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線從不畏懼,還不能直面群眾的監督嗎?今天,紀委的同志為我當面澄清,這件事對我是鞭策也是提醒,讓我放下思想包袱,一如既往地做好工作。”回想起因無端被舉報而產生的壓力,車慧花至今仍感慨不已。
“感謝紀檢監察機關為我局干部澄清正名。這次的澄清正名是對人社系統干部的關心與厚愛,也是警示和提醒。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常抓不懈,推動清廉人社建設。”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負責人說。
“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既可幫助鼓勵澄清對象放下思想包袱,繼續保持干事創業的熱情,也可以有效減少誣告陷害和惡意舉報,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風氣。”州紀委監委信訪室主任黃英說。
2019年5月以來,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先后制定了《西雙版納州紀檢監察機關處置誣告陷害信訪舉報實施辦法(試行)》《西雙版納州紀檢監察機關與公安機關查處誣告陷害誹謗公職人員行為協作配合工作機制》,進一步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健全完善澄清保護機制,從紀法依據、工作目標、職責分工、程序要求等方面作出具體規范,形成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的工作合力,不斷彰顯澄清正名工作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截至目前,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為28名黨員干部進行了澄清正名,查處誣告陷害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