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被人舉報、紀委監委正在核查的時候,我感到非常疑惑和委屈。今天收到這份澄清正名函,我心里的石頭總算落了地,也真真切切感受到了組織的溫暖和關懷。”當澄清正名函交到張輝手上時,他感慨不已。

事情還得從一封網絡舉報信說起。今年3月18日,昆明市官渡區紀委監委信訪室收到關于官渡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副庭長張輝有關問題的網絡舉報。
不能放過任何一個有問題的干部,也絕不讓任何一個好干部蒙冤,必須讓事實“站出來說話”。官渡區紀委監委第一時間將該信訪舉報轉駐區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進行深入排查。經當面詢問、談話核實、回聽舉報人提供的電話錄音、調取與舉報內容關聯的案件資料、查閱有關規定等一系列排查工作,事情的來龍去脈也逐漸清晰起來……
原來,3月17日上午,舉報人因租賃合同糾紛到官渡區人民法院進行案件訴前調解并與另一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但因對費用和調解組織不滿,交完調解費做筆錄時舉報人反復對調解員抱怨,當場要求退還調解費且情緒非常激動。當天下午,舉報人撥打公示欄上的監督電話找到立案庭副庭長張輝,要求退還其調解費并處理調解員。
張輝聽出舉報人情緒激動,一邊安撫其情緒,一邊耐心細致地進行釋法說理,努力幫助和引導舉報人依法理性解決問題,同時告知會按程序辦理退費后退回立案庭處理,調解員態度問題會轉調解組織進行核查處理。然而,正在氣頭上的舉報人并不認可張輝的說法,依然進行了舉報。
承辦部門向實名舉報人反饋核查結果時,再次對其進行法律政策的解釋答復,同時也告知要正確行使舉報權利,不能“情緒舉報”。面對核查結果,舉報人表示當時因債務糾紛問題導致自身情緒激動,對相關司法程序不熟悉,沒想到自己氣頭上的“話”會給工作人員帶來不好的影響。
“這次失實檢舉控告對張法官造成了負面影響,我們有必要就此事進行澄清,給干部卸下思想包袱。”4月17日,駐區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調查反饋結束后,立即啟動澄清正名程序,同時將澄清正名情況分別在區人民法院黨組工作例會和立案庭范圍內進行了通報。
“給干事創業者撐腰鼓勁解心結是紀檢監察機關義不容辭的責任。”官渡區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該區紀委監委將持續深化澄清正名工作,對通過捏造或歪曲事實來誣告陷害他人的行為,將依規依紀依法嚴肅查處或移交相關部門處理,讓廣大黨員干部輕裝上陣、安心創業、踏實干事。(歐陽宏 余夢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