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紀委監委聚焦村級“小微權力”監督工作,利用“三張清單”劃出“紅線”、嚴明紀律,嚴格監督村組干部履職用權,當好“領頭雁”、管好村級“民生賬”、護好村民“錢袋子”。
劃出“負面清單”。財經紀律“負面清單”以“八個不得”對村組干部執行財經和財務管理制度情況進行嚴格監督。民主決策“負面清單”以“三個嚴禁”對村組干部發揚民主、依法管理集體“三資”情況進行嚴格監督。報告制度“負面清單”以“三個禁止”對村組干部落實村級重大事項決策、實施程序等報告制度情況進行嚴格監督。
亮明“正面清單”。報備制度“正面清單”以“四個必須”監督村組干部按報備制度開展報備工作。報告事項“正面清單”以“十個應當”監督集體“三資”提級監督試點村(社區)按報告事項開展報告工作。報告方式“正面清單”以“四個嚴格”監督集體“三資”提級監督試點村(社區)按報告方式開展報告工作。
細化“監督清單”。管理責任“監督清單”督促村“兩委”加強對村組干部的監管,深化廉潔教育,規范履職行為,嚴守紀律底線。主體責任“監督清單”督促鄉鎮(街道)加強村組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接受紀律約束,傳導壓力,落實責任,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監管責任“監督清單”督促相關市級監管部門嚴肅糾治村組干部違反集體資金管理相關規定,糾治違反民主管理、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要求的紀律要求等行為。通過強化監督執紀問責,釋放執紀必嚴、違紀必究強烈信號,嚴肅糾治村組干部履職用權方面問題,有效監管村級“小微權力”。(云南省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趙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