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家風是存在比較大的問題的,我們家從我妻子也好,包括我二哥,相互之間沒有提醒,‘廉內助’沒有發揮好作用,大家其實知道相互之間可能存在這些違紀違法的行為,都沒有提醒、沒有說。”廣南縣委原常委、常務副縣長高燕文利用手中權力及其影響力幫助自己的二哥高獻文承攬工程項目,甚至收受自己二哥的賄賂。他的妻子丘北縣科協原主席趙映竹曾在多個崗位擔任“一把手”,任職到哪里“小金庫”就設到哪里,夫妻之間、兄弟之間,都知道這是違紀違法的事情,卻都不互相提醒,最終造成一家三人身陷囹圄的人生悲劇。
文山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原支隊長、一級高級警長屠安華找老板“朋友”為其子安排工作,兒子上班沒車用,依然是老板“朋友”解決。云南文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原局長朱世新為其子招攬工程,項目虧損后,又帶著兒子找老板要錢,美其名曰“彌補工程虧損”。這些案例反映一些領導干部把公權變成為親屬牟利的私器,支持、縱容家屬違規經商辦企業;有的子女倚仗權勢,打著“做生意”名頭,空手套白狼,斂取巨額“利潤”;有的配偶拉關系、打招呼,大肆插手工程項目;有的親屬“靠山吃山”,開辦“關聯公司”。
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加強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的相關安排和部署,針對這些案例暴露出黨員領導干部的家風家教問題,文山州結合實際,開展“清廉家庭”建設“五個一”活動。
發送一份家庭助廉倡議書。向黨員干部職工家庭發送一份家庭助廉倡議書,且在每年元旦、春節等重要時間節點,通過適當形式,向其家屬推送“致領導干部職工家屬的一封信”等方式,讓廣大家屬發揮“廉內助”作用,倡導家庭成員之間就存在的違紀違法風險相互提示、相互監督,形成一種家庭習慣。
簽訂一份廉潔之約。各級黨組(黨委)班子成員、干部、職工與家屬結合家庭實際,共同擬定《家庭廉潔之約》,列出班子成員、干部、職工及家屬在工作、學習、生活中的違紀違法犯罪的風險點,并共同簽字,相互監督落實好、執行好。
開展一次“小手拉大手”家庭助廉活動。在“清廉學校”建設中,開設“廉潔課堂”,以勤廉先進人物故事為主要內容,教育小學生知廉敬廉;各初中及以上學校,以思政課為主要形式,開展名人優良家風和黨紀法規知識教育。同時,倡議小學四年級以上、初中、高中學生給父母寫封“廉潔家書”,通過“小手拉大手”,讓家長在違紀違法行為發生前能考慮其行為的后果對子女造成負面影響而及時收手,并開展優秀“廉潔家書”評選活動。
開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動。以嚴重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匯編和反映高燕文違紀違法案例的《敗家之痛》等警示教育片為反面教材,開展警示教育活動。組織班子成員、干部、職工以及家屬共同學習發生在身邊的違紀違法典型案例,開展1次警示教育活動,及時召開1次家屬助廉座談會,及時開展1次廉政家訪,了解黨員、干部、職工家庭及“八小時以外”有關情況。
開展一次清廉家庭評選活動。加強清廉家風正面教育,厚植清廉家風建設土壤,充分發揮家庭在管黨治黨、全面從嚴治黨中的特殊作用,在全州黨員干部家庭中開展“樹廉潔家風•創清廉家庭”清廉家庭評選活動,進一步引導廣大黨員干部重視家庭建設、涵養良好家教、培育優良家風,示范引領社會各界建設好家庭。
據了解,文山州委宣傳部、州紀委州監委、州委組織部、州教體局、州婦聯聯合印發了《文山州關于進一步加強家庭家教家風建設的實施方案》,從加強家庭家教家風建設的學習宣傳、深化家庭文明建設、聚焦立德樹人任務開展家庭教育、抓好黨員和領導干部家風建設、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等方面,對家庭家教家風建設進行了階段性安排部署,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作用更加顯著,家庭成員文明素養和社會文明程度進一步提升。同時,在相繼舉辦的文山州“傳家風•樹新風•揚正氣”廉潔文化作品展、州級領導干部每季度一次警示教育活動和全州處級領導干部警示教育活動以及各縣(市)舉行的鄉科級領導干部警示教育活動中,均聚焦家風建設內容開展,積極建設良好家風,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社會氛圍。(云南省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趙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