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同一輛車在2天時間里2次維修,每次更換4條輪胎,報銷維修費880元,這合理嗎?”巡察干部小張仔細查看著被巡察單位的報賬單據嘀咕出了心中的疑惑。
“是不是把車牌號寫錯了?”組員小黃湊過去說道。
“報賬單據是機打發票,一般不會把車牌寫錯。”組長老陳接過小張遞來的單據,推了推眼鏡看著單據說道:“明天你們與涉及的經辦人了解一下具體情況,務必要把事情搞清楚、弄明白。”
第二天,小張聯系了該學校報賬經辦人李老師來到了巡察組,就報賬單據上的問題向李老師提出了疑問,李老師不以為意地說:“當時的經辦人不是我,我是代替駕駛員簽字,肯定是車牌號寫錯了,我們這2輛公務用車使用年限都很長,維修費偏高,等我到修理廠核實一下再回復你們。”
第三天,李老師拿著1份修理廠開具的證明交到巡察組,證明上寫著“由于工作人員失誤,把2020年5月31日對另一輛車更換4條輪胎的維修費880元寫成5月29日維修的車牌號,導致出現同一輛車相隔2天再次更換4條輪胎的情況”。
“李老師,2020年發生的事情,相隔2年,你再仔細想想有沒有記錯,我們巡察發現問題是要實事求是的,不會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小張拿過證明看了看便遞給了組長老陳。
老陳看著證明,眼神變得犀利,把李老師叫到另一間辦公室直言正色道:“李老師,我們需要了解真實的情況,不是要修理廠的證明,你提供給我們的材料必須真實,絕不能弄虛作假,一旦發現你提供虛假的材料,你將被追究相關責任,你回去再想想,搞清楚情況再與我們聯系。”
第四天,大家剛一上班就看到李老師在巡察組辦公室門口來回踱步。老陳打開辦公室門,給李老師倒了杯水,李老師有些局促地在老陳對面坐下,不時抬頭看看老陳,欲言又止。
“李老師,不著急,想清楚了再說。”老陳慢條斯理地翻看著桌上的臺賬,辦公室里靜得連根針掉在地上都能聽見。
“啪”的一聲,李老師把紙杯放在桌上,像是下定了決心。“由于時間長了,我有些記不清楚了,昨天回去與駕駛員核實后,修理廠單據上車牌號沒有弄錯,是我們多開了一次維修費,屬于虛開發票重復報銷,多報的880元實際用于審車的相關服務費……”
虛開發票報銷維修費的問題終是浮出了水面,經過巡察組務會議研究決定,把虛開發票多報銷880元的問題移交該學校立行立改,由相關責任人清退了該筆費用,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提醒談話,讓大家引以為戒。
“有沒有?對不對?巡察發現問題既要從細處入手,更要注重從細節突破問題,通過及時地對一些小問題提醒糾正,才能維護好風清氣正的高質量發展環境。”在巡察總結會上,組長老陳總結分享說道。(富民縣紀委監委 陳金花 錢媛媛 || 責任編輯 宋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