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普洱市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某銀行原理事長徐某受賄、違法發放貸款案一審開庭。“我知罪、認罪、悔罪。”法庭上,徐某痛哭流涕、真誠懺悔。看著眼前的場景,一時間,辦理此案的點點滴滴又涌上心頭。
2021年12月30日,云南省紀委監委駐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紀檢監察組對徐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同日,經指定管轄,普洱市思茅區監委對徐某立案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2014年,你全款購買了一套面積517平方米的別墅,購房資金來源是什么?”我們問道。
“都是日常工資積蓄,我的工資可不低。”留置初期,徐某態度倨傲,對相關問題均矢口否認。
“初核證據顯示,僅憑徐某的工資收入想要全款購買并裝修一套別墅并非易事。”專案組經過分析,并按規定報批后,依法對徐某的別墅進行搜查。
我們來到徐某的別墅,只見室內裝修豪華,儲藏間還堆放著大量茶葉。“購房資金是重大突破口,要仔細查閱徐某的相關銀行流水。”專案組組長說。
此后,我們在徐某妻子的銀行流水中發現了可疑之處——2013年2月至6月,徐某妻子的賬戶先后收到16.1萬余元和16.4萬余元的兩筆匯款。
“徐某妻子沒有工作,也沒有其他收入來源,為什么會有大筆資金匯入?而且轉賬金額有零有整,為何如此‘精細’?匯款人是誰?”
我們從這些疑點入手開展調查,發現匯款人王某系與徐某所在銀行有貸款業務關系的某餐飲集團總經理。
專案組隨即找到王某,經過一番談話,終于了解到“匯款”的實情。“原則上,公司只有原始股東才能參與入股分紅,但徐某得知我們公司利潤較高后,主動提出要入股10萬元。由于我們公司在他們銀行有貸款,只好同意讓徐某以我的名義入股,并按其要求定期將分紅款打入其妻子賬戶。”王某說。
隨著調查深入,我們還發現徐某與其妻弟之間同樣存在“精細”的大額轉賬記錄。
“徐某妻弟是本地一家水泥廠的普通職工,怎么會有錢轉給徐某?”我們順藤摸瓜,發現2016年1月15日,徐某妻弟的銀行賬戶收到一筆17.5萬元的茶葉款,匯款人是李某。
“徐某妻弟是水泥廠工人,為何會收到茶葉款?”“徐某家中存有大量茶葉,僅供個人品飲根本喝不完……”結合徐某規避組織調查的伎倆,專案組分析,其妻弟賬戶下的此筆匯款暗藏貓膩。
“茶葉是我朋友朱某亮購買的,我的這個賬戶實際也是他在使用。”我們找到李某詢問情況時,其表示自己僅是個“中間人”。
我們又找到朱某亮了解情況,并綜合掌握到的證據,對徐某進行訊問。
“品茶是我的個人愛好,朱某亮我不認識。”
“朱某亮已經交代了他的公司承包過你所在銀行的工程,工程合同上都有你的簽字,這怎么解釋?”
“這……我坦白。”徐某低下了頭。
原來,2014年的一天,朱某亮向徐某表示,想要承建其銀行的綜合樓。招標前一天,徐某把朱某亮找來,表示自己手里有一批茶葉急于出售。朱某亮“心領神會”,按照徐某開出的價格買下了這批茶葉,并通過李某的賬戶把茶葉款打到徐某妻弟的賬戶,徐某妻弟隨后又把錢轉給徐某。
此后,本案中的疑點均被擊破,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2022年6月,徐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解除勞動合同,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通過辦理此案,我們真正體會到了“細節決定成敗”的道理。在審查調查工作中,遇到問題時一定要多問幾個為什么,不放過任何細枝末節,避免有價值的問題線索從眼前溜走,只有這樣,才能及時發現突破口,讓真相水落石出。(蔣蕾 陸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