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監督檢查的流程是什么?參加或列席被監督單位的會議聽什么?紀律檢查建議書和監察建議書下發以后如何督促落實?如何分析駐在單位的政治生態?……近日,大理白族自治州紀委監委各派駐機構都領到了一本派駐監督“寶典”——《大理州紀委監委提升派駐監督質效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這些問題都能從《指引》中找到答案。
《指引》分加強組織領導、規范監督工作、規范信訪辦理、規范線索處置、規范審查調查、規范案件審理、規范處理處分、相關工作要求八個部分。總結提煉大理州派駐機構改革以來各派駐紀檢監察組開展監督工作的主要經驗做法。明確派駐機構的重點監督對象,要求派駐機構持續深化“三轉”,綜合采取談心談話、聽取匯報、分析研判、廉政把關、實地調查,以及專項監督、蹲點調研、交叉檢查等方式做好日常監督。
州紀委監委各派駐機構在明確監督重點和監督方式的“規定動作”基礎上,創新自主選題開展“小切口”專項監督,適時申報“項目化”監督事項,督促駐在單位完善制度措施,推動問題整改。同時,州紀委監委組織部、黨風政風監督室、監督檢查室、審查調查室通過“室組”“組組”協作配合,統籌開展交叉檢查、聯合檢查和審查調查等工作,探索解決派駐機構“小、散、弱”、監督力量不足、監督質效不高等問題的方法路徑。
《指引》進一步加強對派駐機構的指導、聯系、服務和保障,強化州紀委監委機關與派駐機構信息共享、協作開展監督檢查等工作。與此同時,要求州管國有企業紀檢機構的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一并向州紀委監委駐州財政局紀檢監察組報告,疏通制度“梗阻”,變互不隸屬、各自為政為直接領導、統一管理,實現派駐監督從有形覆蓋向有效覆蓋轉變。
為提升派駐監督質效,該州紀委監委將派駐機構干部納入全員培訓計劃,提升核心業務能力,并認真落實派駐機構工作“紅白榜”制度,根據年度工作重點科學設置考核評價指標,用考核“指揮棒”激勵派駐機構履職盡責、擔當作為。(楊自堅 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