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曹溢 通訊員 陳軍
眼看新年快到了,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縣蒼山西鎮沙河村村民鄭松波家,殺了兩頭年豬,用于儲備家里一年的腌肉和火腿。“殺豬飯”擺了兩桌,除了幫忙摁豬的鄰居,還請了鄭松波叔叔、弟弟兩家。殺豬那天晚飯時大家有說有笑,烤烤肉、喝喝酒、打打跳(圍著篝火跳舞)。鄭松波吃著烤肉高興地說:“這樣的‘殺豬飯’就是我們小時候那種味道。”
在距離沙河村200公里的大理鶴慶縣云鶴鎮秀邑村,村民張汝清前幾天剛為兒子辦理婚宴。按照當地村規民約客事簡辦,殺了一頭豬,做的是白族“八大碗”,葷素各半。該村黨總支書記李建松介紹:“如今大家都覺悟了,不大操大辦、不攀比浪費,客事簡辦成了村里常態。”
在云南大理,“殺豬飯”是頓家喻戶曉的飯。快到年底了,哪家要殺年豬了,哪家要辦客事了,請上幾個鄰居幫忙摁豬,親朋好友聚在一起,吃“生皮(五成熟的豬皮,當地人愛吃的一道名菜)”,做“八大碗”,和和氣氣,熱熱鬧鬧,是當地最普遍的民俗。
然而就是這頓飯,在十多年前讓人吃得“暗暗叫苦”——
“村里會殺豬的人一天得殺十幾頭,有的村民小組摁豬的人都不好湊。”“建一次房至少得請三次殺豬客,上梁一次、封頂一次、喬遷一次。”“同一個村的人,有的家請到村支書,另一家則要請到鄉鎮上的領導;你家請五桌,我家就請六、七桌。攀比中,敗壞了社會風氣。”滿月周歲、訂婚結婚、蓋房喬遷、生日升學、清明掃墓都要辦“殺豬飯”,群眾深知其弊,卻又深陷其中。
讓“這頓飯”逐漸發生改變的,是從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之后。大理結合本地風俗民情特點,從“小切口”入手,讓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潛移默化融入“群眾日用而不覺”的生活中。先禁止黨員干部違規吃“殺豬飯”,剎住以吃“殺豬飯”為名的違規用公款吃喝、相互宴請、攀比浪費等暗藏其中的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把能夠靠黨政紀約束的黨員和各級領導干部進行硬性規范后,再探索通過村規民約引導規勸村民,推動移風易俗。群眾看干部,黨員干部轉變了,村民的觀念和習慣也會隨之逐漸轉變,關鍵的是他們在轉變中切身體會到帶來的好處,好的風氣就漸漸在群眾的日常生活中扎下根來。
群眾生活中的柴米油鹽、婚喪嫁娶、衣食住行從來就不是小事,背后是價值理念、社風民風的呈現。十年來,不少頑瘴痼疾、腐朽觀念、歪風邪氣……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鐵律面前,被滌蕩的干干凈凈,激蕩的清清爽爽。“殺豬飯”回歸純樸本真的“原生態”,吃得清爽、吃出鄉愁,正是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的一個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