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組織為我澄清,多年來,我在村上任勞任怨、兢兢業業,絕不會做違法亂紀、損害群眾利益的事。以后,我會放下思想包袱,認真努力工作,同時也會更加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讓群眾理解并支持我們的工作。”近日,在接到騰沖市紀委監委干部送達的《失實檢舉控告澄清通知書》時,騰沖市芒棒鎮大水塘社區村干部黃某激動地說道。
日前,黃某受到社區群眾反映其存在侵害群眾利益等問題的檢舉控告,經調查核實,黃某被檢舉控告的問題失實。隨后,騰沖市紀委監委干部到芒棒鎮大水塘社區組織召開澄清會,讓黃某放下思想包袱、消除顧慮,堅定履職信心。
為進一步激發黨員干部主動作為、敢于擔當的干事創業活力,保山市紀委監委制定出臺《保山市紀檢監察機關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保山市紀檢監察機關核查處理誣告陷害類信訪舉報實施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各縣(市、區)結合實際制定相應措施,對紀檢監察對象被錯告、誣告或反映問題不屬實且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程序進行澄清正名。
為推動澄清正名工作穩步開展,該市將澄清正名工作納入監督執紀執法重點工作統一安排部署,建立健全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承辦部門落實抓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責任,促進澄清正名工作規范化、標準化。
同時,市紀委監委還制定了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審批制度,對檢舉控告件核查后作出失實了結處置的,承辦部門結合被反映人一貫表現等進行綜合評估,對擬澄清對象開展廉政審查,提出開展澄清的明確意見、理由及澄清方式,按程序進行審批后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澄清工作。
“有溫度的監督不能止步于澄清,澄清正名的‘后半篇文章’務必做實做到位。”市紀委監委組織部門負責人介紹,澄清正名后,組織部門會適時組織開展暖心回訪,全面了解掌握澄清對象的思想、工作情況,讓其感受到組織的信任和關心,鼓勵其以更加飽滿的熱情、更加務實的態度對待工作。
“隨著信訪舉報渠道不斷暢通,群眾的監督作用得到了更好地發揮,但對于那些胡編亂造、惡意誣告以泄私憤的行為,我們要及時發現并制止。”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將堅持嚴管厚愛結合、激勵約束并重,在引導干部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的同時,又及時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干部澄清正名,切實保護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營造風清氣正、積極向上的干事創業環境。(趙朝普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