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23年6月27日,省委第四巡視組向江城縣反饋了巡視情況。會前,省委巡視組傳達了省委書記王寧在主持省委常委會會議聽取十一屆省委第四輪巡視情況匯報時的講話要求,向普洱市委書記李慶元通報了巡視情況,向江城縣委書記胡興華反饋了巡視情況。會上,參會人員集中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及黨規黨紀有關規定要求;省委巡視組組長徐衛民向江城縣反饋了巡視意見,對巡視整改提出明確要求;普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倪正劉表態并提整改具體要求;胡興華主持反饋會議并表態。
徐衛民在反饋時指出,黨的十九大以來,江城縣委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團結帶領干部群眾,扛起脫貧攻堅的艱巨任務,頂住新冠疫情的嚴峻考驗,著力推動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巡視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主要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不深不透,結合實際不緊密,貫徹“三新一高”要求有差距,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基礎不牢,鄉村振興缺乏產業支撐。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有差距。主體責任扛得不牢,監督責任壓得不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禁而不絕。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有偏差,領導班子建設不過硬,干部人才工作存在短板,邊疆黨建特色不夠鮮明。巡視、審計等監督反饋問題整改責任壓得不實。整改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監督責任落實有差距,整改工作長效機制未建立。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等有關方面處理。
徐衛民提出三點意見建議: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高推動高質量發展本領、服務群眾本領,在以學鑄魂、以學增智、以學正風、以學促干上見實效。二是扛穩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決打贏反腐敗斗爭攻堅戰持久戰。準確把握本地區反腐敗斗爭的階段性特征和變化趨勢,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加強對下級黨組織及其“一把手”的監督,大力支持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同級監督,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持續強化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以整改的實際成效助推高質量發展。切實擔負巡視整改的主體責任,把巡視整改列入黨委的重要議事日程,深入分析巡視發現問題背后的體制性障礙、機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增強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實效。
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強調,堅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決策部署,是全省上下的首要政治任務。要學深悟透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做好深化、內化、轉化工作,從黨的科學理論中悟規律、明方向、學方法、增智慧,不斷提升政治能力、思維能力、實踐能力,以實際行動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實施好省委“3815”戰略發展目標,始終堅持問題導向,保持戰略定力,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堅定不移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把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長期堅持下去,積極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干事創業的良好環境。要扎實推進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以整改的實際成效助推高質量發展,普洱市委要切實擔負起巡視整改的領導責任,加強統籌督促、上下聯動、條塊結合,共同推動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職能部門要用好巡視成果,主動認領問題,履行職能責任,協同聯動推進整改;江城縣委要切實擔起巡視整改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機制,持續推進常態化整改;縣委書記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當好“施工隊長”,帶頭整改自身問題,領辦重點難點問題,統籌各方力量集中攻堅;領導班子成員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推動職責范圍內整改任務落到實處;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要切實擔負巡視整改監督責任,既抓好自身整改任務落實,又加強巡視整改日常監督、跟蹤問效、整改評估,確保巡視整改改到位、改徹底。
胡興華表示,江城縣將認真落實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扎實做好巡視整改工作,努力向省委、市委和全縣人民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一是誠懇接受反饋意見,站在講政治、講黨性的高度,全力抓好整改,用實際行動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二是全面落實整改任務,由縣委常委會牽頭,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整改臺賬,制定問題清單、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層層壓實責任,確保整改見實效。三是舉一反三完善機制,深刻剖析問題根源,研究提出治本之策,把深化長效機制建設作為巡視整改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為江城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障。四是順勢加快自身發展,把巡視整改作為推動工作、促進發展的重要契機和強大動力,妥善化解突出矛盾,有效破解發展難題,以巡視成果指導江城實踐,全力推動江城經濟社會實現高質量發展。
省委第四巡視組副組長劉烈平及有關人員;普洱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江城縣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成員,法院、檢察院負責人出席會議。江城縣其他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班子成員,縣委巡察辦主任、巡察組組長,縣直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各鄉(鎮)黨委書記等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