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著眼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作出“完善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范體系”重大部署。
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省紀委十一屆三次全會作出了“推動完善黨的自我革命云南實踐的制度規范體系”的安排,這也是深化“四個進一步探索”實踐的再細化。
加強制度建設,扎緊制度籠子,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途徑。去年,省紀委省監委印發機關開展政治監督“回頭看”工作指引,探索建立常態化政治監督標準;建立健全省管干部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談話函詢結果反饋等方面的制度機制和工作流程,協助省委制定《關于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若干措施》等制度,推進整改常態化長效化……一批制度文件、工作指引,既為實現云南反腐敗系統施治、標本兼治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持,又不斷提升云南紀檢監察工作的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水平。
立足云南黨的建設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省紀委十一屆三次全會結合形勢,為新的一年推動完善黨的自我革命云南實踐的制度規范體系,劃出重點、指明方向。
促進完善紀檢監察制度體系,與時俱進制定和修改規制,健全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配套制度。推動完善各類監督貫通協調機制,加強與審計機關協調配合,形成監督合力。把日常監督做細做實,使監督常在、形成常態。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用好問責利器,既防止問責泛化,也防止問責簡單化。
自我革命再出發,新的趕考之路上,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須按照黨的二十大決策部署,切實把省紀委十一屆三次全會的工作安排轉化為實際工作舉措和具體推進行動,不斷推動完善黨的自我革命云南實踐的制度規范體系。(謝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