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前,州、縣(市)財政、自然資源規劃、稅務部門對2020年以來轄區內減免土地出讓收入情況進行排查,重點關注是否存在以招商引資、舊城改造、國有企業改制等名義違規減免的情況,是否存在‘零地價’‘負地價’,是否以土地換項目、先征后返、補貼等形式變相減免土地出讓收入……”
日前,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紀委監委駐州財政局紀檢監察組會同駐在部門印發《文山州財政資金監管“清源行動”項目任務清單》,對“虛假編制預算騙取、套取財政資金”“遲撥、滯留、占用財政資金”“濫用職權違規拆借財政資金”“多頭申報套取挪用財政資金”等6類問題提出101項整治措施,明確落實單位、配合單位、完成時限,一體推進問題查處與制度建設,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我們把財政資金管理‘清源行動’和財會監督專項行動結合起來,聚焦項目任務清單羅列的突出問題靶向施治,確保量化目標任務按期實現、年內取得良好整治成果,推動全州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文山州財政局有關負責人介紹。
為保障財政資金規范運行,文山州搭建由州紀委監委相關室部及派駐機構、行業部門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緊盯關鍵少數、關鍵業務、關鍵環節,強化從源頭到末梢的全過程、全流程管控,確保每一分錢都用在刀刃上。
“我們要切實防范沒有實際效益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擠占有限的財政資金,加強對財政資金管理不規范、監督問效不及時等問題的監督檢查……”在“清廉云南”建設文山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第一次會議上,州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強調。
文山州建立財會監督與紀檢監察監督貫通協調機制,根據行業主管部門開展財會監督查找出的項目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紀檢監察組有針對性地倒查干部在項目資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形成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同題共答、同向發力的良好工作態勢。
紀檢監察機關督促財政部門依法依規編制執行預算,堅決做到無預算超預算不得支出。督促財政部門及時印發2023年財政庫款調度工作方案,對民生等重點專項資金進行專項調度,加大對財政預算資金安排、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現已完成涉糧資金專項檢查。下一步,將通過預算單位自查、財政部門動態排查、紀檢監察機關每月督促等綜合治理、標本兼治,集中集成集束,切實把財政資金管好用好、改善財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