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上午,還沒到上班的點,遠遠就看見一個人站在辦公室門口。我快步上前問道:“請問你有什么事嗎?”
“我要反映小屯居民小組不按公布的《招標公告》,一直拖著不與我簽訂租賃合同的問題。”那人略帶激動地說道。
“先喝口水,慢慢說。”我把他引進辦公室。
原來,張某早在2019年就與昆明市五華區大塘社區小屯居民小組簽訂了場地租賃合同。當時,小屯居民小組通過公開招投標競價的方式與他簽訂了小屯新、老場地(停車場)租賃合同,租賃期限3年,租金為每年27萬元,每年一付。
2020年9月,因受疫情影響,張某向小屯居民小組書面提出申請為其減免租金。經居民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同意從2020年4月30日起每年減免租金8萬元,每年按19萬元收取租金直至合同到期。
去年11月,張某想繼續租用該場地,隨即向小組提出申請續租。經小組研究決定,同意續租該場地,并同時發布了《招標公告》,但小組卻遲遲不與張某簽訂合同。他認為小組未按會議決定執行,違背公告不與他簽訂合同。
聽完張某的反映,直覺告訴我這件事一定有蹊蹺,隨即和紀工委專干一同到社區居務監督委員會了解情況。
原來,去年4月,張某的合同就已經到期,他在未續簽合同的情況下繼續使用該場地。去年11月底,小屯居民小組召開該場地的招投標會議,參會人員僅為小組“兩委”部分成員、一家投標單位和居民小組老年協會會長等,未嚴格執行“四議兩公開”民主決策制度,違反普吉街道制定的《“村改居”社區居委會及居民小組集體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在無明確會議討論決議性意見、未召開黨員大會的情況下,居民小組加蓋小組公章發布《招標公告》,結果引發村民的強烈反對。大家認為該場地每年19萬元的租金很不合理,損害村民集體利益,不同意小組與張某簽訂合同。社區黨委和居務監督委員會認為小組未依規依紀進行招投標,該公告無效,不能執行,所以張某遲遲未簽合同。
“這是典型的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破壞了黨和政府在群眾心中的公信力。”
我立即組織人員與小組干部、社區三委人員進行集體談話和個別談話;多次召開現場會、推進會幫助社區和小組理清思路,規范流程;督促居民小組嚴格按照“四議兩公開”的決策制度組織招投標。
在社區黨委和居務監督委員會的指導監督下,今年3月小屯居民小組重新組織招投標。最終,投標人李某以每年40.5萬元的租金奪標,并于5月10日與小組正式簽訂場地租賃合同。
村民的意見得到了解決,集體的利益得到了維護。但這件事并沒有就此落下帷幕。
小屯居民小組對群眾關心的利益問題漠然處之的事件給街道紀工委敲響了一記警鐘。我們舉一反三,隨后對街道3個村改居社區進行走訪調查,對拖欠村民資金、侵吞占用集體“三資”、貪占挪用扶貧資金、干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漠視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開展重點監督檢查,一經發現,必將嚴肅查辦。
小屯居民小組合同糾紛事件告一段落。我感受頗深地對紀工委專干說:“租金從27萬到19萬再到40.5萬,反映出我們對基層小微權力的監督還需進一步完善和提升。我們唯有急群眾所急、想群眾所想,真正維護好群眾一分一厘,才能防止類似事件重演。”(巴荊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