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深化推進“清廉云南”建設行動方案,今年以來,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保山市、昆明市和曲靖市等州市財政部門在省財政廳精心指導下,堅持刀刃向內、深挖細查、較真較實,扎實開展財政資金監管“清源行動”自查自糾。
領導高度重視,部門責任落實
西雙版納州委成立領導小組、工作專班和督導組,州委書記專題調研“清源行動”推進情況,州委每兩月分析調度,州領導每月分析調度,州紀委監委開展常態化督導,壓實責任,推動工作。探索建立了財政部門與紀委監委、發展改革委、審計等部門的協調聯動工作機制,通過跟蹤2020年以來紀檢監察、審計、行政和巡視巡察中發現財政資金管理問題的整改情況,促進多種監督的貫通協調,有力推動財政資金監管“清源行動”開展。
保山市在市財政局設立工作專班,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任專班負責人,全面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市財政局與市紀委監委、審計、人大財經委、督查室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通力配合完成近三年審計、巡視巡察、督查發現問題的收集和有效利用,極大提高了財政資金監管“清源行動”工作效率。
昆明市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建立重點工作向市紀委監委報告制度,在認真研究省級清單基礎上向市紀委監委報送《“清廉云南”昆明實踐工作實招一覽表》《財政資金監管“清源行動”工作清單》,以務實舉措統籌推動工作。
曲靖市充分發揮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重要作用,把財政資金監管“清源行動”作為“一把手”工程系統謀劃,組建工作專班、細化工作流程,積極推動財會監督“五位一體”監督機制落實落細,組成2個工作小組,對縣(市、區)和市級部門開展全面核查和督導。
勇于直面問題,自查自糾硬實
以問題為導向,全面查找財政資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問題,堅決懲治各種違規管理使用財政資金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侵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發揮震懾作用,是實現“清源行動”總體目標要求的前提和基礎。省級方案印發后,西雙版納州、保山市、昆明市和曲靖市重點圍繞六個方面問題和37種具體情形“掛圖作戰”,以壯士斷腕的決心、刀刃向內的勇氣,動態查擺問題。
西雙版納州不回避矛盾、不遮掩問題、不推脫責任,將財會監督、預算執行監督專項行動與財政資金監管“清源行動”一體推進,深入查擺,在虛假編制預算騙取、套取財政資金,遲撥、滯留、占用財政資金,濫用職權違規拆借財政資金,“多頭投資”項目“搭車混用”財政資金,政府采購“同流合污”貪污侵占財政資金等五個方面,共發現問題190個。
昆明市堅持問題導向,以查促改,將開展“清廉云南”建設行動昆明實踐全面融入財政工作中,自查發現問題19個。做好“規定動作”的同時,主動結合做優“自選動作”,開展私設“小金庫”、無公函接待專項整治,發現問題92個,財經紀律重點問題專項整治自查共發現問題33個。
曲靖市按照“任務項目化、項目清單化、清單具體化”要求,強化執行、推動落實,將財政資金監管“清源行動”與財會監督、預算執行監督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下基層不交伙食費專項整治統一部署、一體推進,自查發現2022年有9個縣區存在未兌付惠民惠農補貼資金的問題,在項目建設未到位資金問題2個。
保山市按照財會監督“一盤棋”思路,在省級方案8項工作措施的基礎上增加“建立健全內容內審機制”,通過專班牽頭,各級各部門橫向聯動、上下協同、齊抓共推動查擺,自查發現問題29個。
堅持立行立改,效果初步顯現
西雙版納州以刮骨療毒的勇氣抓實問題整改,以調度會、專題會、發函提醒、深入督導等方式,做到邊查邊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截至5月底,已整改問題152個,金額172101.03萬元,正在整改問題38個,金額146037.61萬元。通過整改,有效推動非稅收入未及時繳庫、應收土地出讓金未收、資金閑置沉淀、違規向非預算單位借款、超標列支“三公”經費、采購程序不規范等問題的整治,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管理水平,規范資金運行,防范廉政風險。
曲靖市按照建立臺賬、加大資金籌措力度、加快項目建設等措施,推動問題整改,截至5月底,未兌付惠民惠農補貼資金已兌付1968萬元,在項目建設已兌付50000萬元,財政資金惠民利企作用充分發揮,有力推動惠民惠農政策落實和重大項目加快建設。
昆明市堅持跟蹤督辦整改,壓實整改責任,抓緊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截至5月底,自查發現問題已整改5個,整改金額5166.73萬元,通過整改,切實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保山市堅決扛起督促整改責任、開展延伸檢查、堅持動態查改問題,截至5月底,已整改問題22個,金額4037.12萬元,正在整改問題7個,金額1198.41萬元,通過問題整改上繳了未繳資金、專項債資金閑置、推進土地收儲項目進度,有效防范財政資金運行風險,提升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