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書記,你要幫我們理理‘家務事’。”
炎炎夏日的午后,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縣新撫鎮班包村半坡組村民老張怒氣沖沖地走進鎮紀委辦公室。
“我們組的集體林不明不白地就被租出去了,租賃的年限、方式、租金都是口頭商定,一直沒有在組內公開。”
在與老張的交談中我大概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老張,你放心,等我把情況弄清楚后,給你答復。”我一面安撫他激動的情緒,一面思考著解決的辦法。
集體林是群眾的“家產”,直接關乎老百姓的利益。為了查清事實,我們成立調查組,通過走訪群眾開展問題核查工作。
“你知道你們組的集體林被租賃的事情嗎?租賃的方式、范圍、租金和租期等情況你是否了解?”調查組成員問道。
“只是聽說集體林出租了,但其他細節我們并不清楚!”
“小組上召開過集體林租賃的會議,我們25戶人家,只有10多戶參加。”
“會議當天,我家領到了1000元租金,但沒有簽訂任何合同,哪家領了多少都沒有公示。”
……
調查組通過走訪班包村半坡組群眾,發現集體“家產”確實被“處理”得不清不楚、不明不白。
“組上的集體林出租你們是否召集了會議?是否征得農戶同意?租金現在在哪里?有沒有簽訂林權流轉協議?”我們找到半坡組組長李某某,開門見山地問道。
“我們召開了村民小組會議,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戶代表參會。會上,我們講清了出租的范圍、租金和租期,租金也全部發放到村民手中,沒有裝進我的腰包。”面對調查組的問題,李某某還沒有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鎮上對村集體資金的管理有明確的條例規定,需要簽訂租賃協議,租賃資金都要存入鎮財政所村級集體資金代管戶保管,而且收支情況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公示。你們是不是沒有按照規定程序要求開展工作?”
面對調查組的追問,李某某這才支支吾吾地說,“我以為只要召開小組會議,租金沒有裝入任何人口袋,就可以由組上自由分配使用,不用公開公示,也沒想到要存入鎮財政所代為管理。是我的紀律規矩意識淡薄,對‘三資’管理的無知損害了大家的利益。”李某某邊說邊從抽屜里拿出一張6萬元集體林出租收據,遞給調查組。
針對班包村半坡組集體林租賃程序不到位,未嚴格執行村集體“三資”管理規定的問題,我們第一時間對其進行談話提醒,開展批評教育。
在與班包村村委班子商議,征得半坡組村民小組同意后,決定以競拍的方式重新確定集體林的承租方。同時,我們督促鎮財政、林業、農業等部門,做好此次競拍會的指導服務工作。
競拍會上,集體林租金在一次次競拍出價中攀升,最終以9萬元的價格成交。競拍會結束后,李某某代表半坡組與承租方當場簽訂了協議,將收到的集體林租賃資金存入鎮財政所村級集體資金代管戶,并第一時間進行公開公示。
“多虧了你們及時指出了我的問題,還讓我們組的集體林以高出原來3萬元的價格租賃出去。”李某某激動地說。
近日,半坡組組長李某某按程序向鎮財政所提交集體資金使用申請,資金計劃用于硬化村民小組活動場地和分紅,組上的集體資金終于開始發揮效益。(羅媛華 鮑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