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誰來評’、突出‘評什么’、落實‘怎么評’……這個評估辦法從制度層面進一步壓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統一標準、形成規范,為巡察整改工作定制了‘指揮棒’,繪制了‘路線圖’。”近日,大理白族自治州巡察干部在執行新出臺的巡察整改成效評估辦法時表示,制定制度激活了巡察整改見底見效的“動力源”。
九屆州委巡察以來,大理州紀委監委對39個被巡察黨組織的1348個具體問題整改情況進行了評估,整改完成率達98.59%。針對評估過程中存在的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標準難以量化、整改成效評估程序不夠嚴謹等問題,該州紀委監委進一步總結經驗,不斷深化對巡察整改工作的規律性認識,查缺補漏,及時將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為制度規定,制定出臺了《大理州巡察整改成效評估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切實提升巡察整改質效。
該《辦法》明確,評估工作由州紀委監委牽頭,組織部門和州委巡察機構全面參與,被評估黨組織主動融入,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協作。對被提級巡察的縣(市)級黨組織,評估工作以縣(市)紀委監委為主,州紀委監委監督檢查室給予對口聯系的縣(市)紀委監委指導,形成有序銜接、互為補充、協調一致的工作體系。
在評估指標中,《辦法》全面體現巡察整改質量要求,圍繞“整改研究部署、整改組織落實、整改任務落實、滿意度測評、綜合測評”5項內容,細化出15條評估指標,對被評估黨組織整改落實情況和移交事項辦理情況進行百分制量化評價,推動評估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同時,把被巡察黨組織干部職工對整改情況滿意度測評、評估組對整改成效綜合測評納入評估指標,實現定量與定性、見行與見效“雙結合”。
《辦法》精準描繪“路線圖”,規范評估工作流程,按照開展檢查、逐項評估、民主測評、綜合測評、形成報告、提請州紀委常委會研究6項流程,建立評估小組組內集中會診提出初步評估意見,領銜負責常委(委員)集體會商形成評估報告,州紀委常委會研究通過后報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的工作閉環,做到層層把關、層層負責,精準校核評估結果。在初步評估意見中,凝聚巡察、紀檢監察、組織人事、財會審計等力量,科學組建評估小組。九屆州委巡察以來,已累計組建13個評估小組,先后抽調40余名業務骨干參與評估工作。
《辦法》堅持問題導向,一把尺子量到底,對照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以“完成整改、基本完成、未完成”三個維度,實事求是評出“好、較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針對評估發現的重點問題,點對點反饋被評估黨組織,督促其限期“回爐”再整改。同時,把評估結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各級黨組織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等重要內容,以評促干拓展評估成效。九屆州委巡察以來,共梳理評估發現重點問題 114 個,原汁原味進行反饋,切實增強被評估黨組織持續抓整改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開展巡察整改成效評估工作,既是對問題整改過程中存在不足的‘再發現’,也是對尚未深入了解的問題‘再了解’,嚴防巡察整改‘雨過地皮濕’。”該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的制定保證了巡察整改監督工作的嚴肅性,鮮明地傳導了壓力和責任,推動整改工作見真章,不給‘搞形式、走過場’留空間。(施萃珠 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