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云南省財政廳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和自我革命重要論述,積極貫徹落實省委深化推進“清廉云南”建設總體部署,在全省范圍內深入開展財政資金監管“清源行動”,統籌謀劃出實招,細化任務抓落實,不斷完善財會監督體系,找準“不能腐”的重點部位,守牢財政資金“保險箱”。
加大“清源頭”力度,堅持問題導向實現系統治理的“同頻共振”。多管齊下加強問題整治,對照《財政資金監管“清源行動”工作清單》六個方面問題,全省各級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動態查擺、動態整改;重點聚焦基層“三保”、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方面,持續開展專項整治。硬化約束增強預算剛性,充分運用財政資金監管“清源行動”、財會監督和預算執行監督專項行動等成果,全面提升2024年預算編制質量,從源頭上編準編實編細預算;推動預算績效管理與部門管理有機融合,落實好新增支出事項事前評估。深化建設提升系統性能,推進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全面運用,扎實做好監控模塊開發建設,整合既有系統和數據資源,增強信息共享和資源統籌能力。
筑牢“不能腐”基礎,搭建財政資金監管制度體系的“四梁八柱”。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實施方案》,省財政廳印發《云南省財會監督與其他各類監督貫通協調工作機制(試行)》,找準加強新時代云南財會監督工作的著力點和落腳點,建立長效制度機制。制定修訂財政資金管理制度辦法,從規范財政管理、防范廉政風險等方面加強政策研究,不斷完善財政資金權力制約和監督制度體系。強化預算執行過程糾偏,針對省本級預算單位財政資金和對下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中的不合規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偏差和督促整改。
加大監督查處力度,全面促進財政財務會計領域風清氣正。進一步開展重點問題專項整治,強化對財經領域公權力行使的制約和監督,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的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加大對中介機構和行業協會的監督力度,發揮行業優勢和專業優勢,形成監督檢查工作合力。嚴厲打擊財務會計違法違規行為,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從嚴從重查處影響惡劣的財務舞弊會計造假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