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查辦案件過程中,楊某、王某涉嫌串標、圍標的14個項目,專案組通過舉一反三、順藤摸瓜,對楊某、王某2016年至2023年期間在全市范圍內參與投標的188個項目進行深挖細查,發現其中部分項目涉嫌串標、圍標,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之中。”保山市紀委監委專案組組長介紹道。
這是保山市深入推進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的突破性成效。
“清廉云南”建設保山行動啟動以來,保山市聚焦“誰來抓”“抓什么”“怎么抓”,通過建立健全工作會商、信息共享等五個工作機制,推動各責任專班、部門有效聯動、高效協作,破除“原樣照搬執行”的機械觀念和以往部門“單打獨斗”的被動局面,有力保障“清廉云南”建設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深入開展,讓落戶保山的各類企業在“陽光”下發展。
該市建立工作會商機制,堅持一周一分析、一月一督促、一季一調度,及時發現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強化專班之間的溝通協調,及時互通共享各類監督信息,推動結果成果運用最大化。建立線索移送機制,明確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涉及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按程序移交正風肅紀反腐“雷霆行動”專班,規范問題線索移送和辦理、反饋。建立問題整改機制,按照“誰的問題誰整改、誰監管誰牽頭、誰分管誰督促”的原則,全方位、全過程督促推進問題整改。建立監督聯動機制,運用“大監督”工作機制,對專項行動項目清單和專班責任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指導,確保任務落實、措施落實、責任落實。
同時,該市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了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清除隱性壁壘專項整治,建立網格化協調監管機制,明確部門職責、責任人員、投訴處理等。推動“一把手”走流程專項行動,明確全市各級各部門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帶頭走流程,以服務對象身份深入大廳窗口親身感受本部門業務“精不精”、流程“通不通”、效率“高不高”、體驗“好不好”等服務工作,督促“陽光行動”走深走實。
此外,該市還組織開展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的清理規范、領導干部兼職專項清理等工作。2021年以來,全市清理退出兼職46人次,限期辦理審批手續58人次。
“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聚焦‘陽光行動’的具體項目清單,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加強跟蹤問效,讓高質量監督與高效能治理同頻共振。”該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步,將全力推動“清廉云南”建設十大行動有機融合貫通起來,推動每一項任務細化落實,為保持平穩健康的經濟環境、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提供堅強保障。(張建榮 張春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