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輪被巡察三個鄉鎮存在的共性問題來分析,‘病根’出在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縣委巡察辦要全面梳理匯總后形成巡察建議印發給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推動系統治理,標本兼治,達到建議一次、完善一批、規范治理一個行業的效果……”
為切實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持續鞏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施甸縣建立了13個縣委巡察機構與縣級相關部門協作配合的制度機制,強化巡察監督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組織監督的貫通融合,實現巡前、巡中、巡后三個階段無縫銜接,通過集中反饋巡察情況、集中分類交辦問題,督促相關責任部門切實擔負起巡察整改監督責任,合力提升巡察監督實效。
該縣針對每輪巡察發現存在的共性和行業領域問題,以及群眾反映集中的突出問題,而被巡察單位、鄉鎮自身難以解決,需要上級相關職能部門配合或系統施治的,及時分析研判后向相關職能部門制發巡察建議書,督促推動職能部門履行日常指導、監督、管理職責,做到巡察整改責任不落實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確保巡察發現問題整改真改實改、取得實效。
“制發巡察建議書的目的,就是要充分調動各方資源和力量參與到巡察整改中來,以短、平、快的方式有效解決各行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該縣縣委巡察辦主任介紹,十二屆縣委第十輪對三個鄉鎮及40個村(社區)開展了常規巡察,針對普遍存在的村集體“三資”管理不到位問題,經分析研判后,向縣農業農村局發出巡察建議書,推動開展村組集體“三資”管理專項提升行動,促進全縣村組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全面好轉。
為了防止巡察建議書“一發了之”、落實巡察整改建議“點到為止”等問題,該縣縣委巡察辦充分發揮統籌協調、跟蹤督促職能職責,采取定期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報送問題整改情況、整改進度和支撐材料,并聯合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隨機開展巡察反饋問題整改進展情況監督檢查,確保各行業主管部門認真落實整改責任。
截至目前,該縣委巡察辦共向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等11家部門發出巡察建議書17份,督促整改問題48個,對各行業領域進行了系統治理。
“以制發巡察建議書的形式將巡察發現的共性問題進行分類反饋給縣級各行業主管部門,就是要壓緊壓實各部門的行業監管責任,強化日常監管,在著力推動被巡察黨組織解決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的同時,注重推動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行業、系統的治理,支持和配合好被巡察黨組織解決自身不能解決的問題,健全機制、堵塞漏洞,有效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和社會治理效能。”該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表示。(趙家月 || 責任編輯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