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發現五大類62個主要問題、18個需要關注的問題,出具審計決定書9份、審計整改函12份,移送州紀委監委處理5件、移交當地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處置12件,有效推動水利行業系統整改。”在日前召開的“巡審”聯動工作分析會上,大理白族自治州審計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巡審”聯動機制有效促進了審計業務提質增效。
此前,在九屆州委第二輪巡察中,州委第六巡察組對州水務局黨組開展常規巡察時發現其存在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資金到位率低、重建設輕管理的問題。隨后,巡察組針對有的水庫項目招投標制度執行不到位、項目建設程序不規范,有的項目因設計變更等造成建設進度滯后、投資失控等具體問題,下沉5個縣(市)調研,形成大理州“十三五”以來水利項目建設資金缺口問題的情況專報,并提出了對全州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開展專項審計的建議。
收到該建議后,州審計局將全州重點水利建設項目專項審計調查列入2023年項目計劃,組織對大理州2020至2022年重點水利建設項目開展了專項審計調查,抽查州水務局以及12縣(市)水務局主管負責的34個重點水利項目建設目標任務完成、資金籌集管理使用、項目建設管理以及征地拆遷等內容。
為推進巡察監督與審計監督步入“快車道”,大理州委巡察機構與州審計局建立健全情況通報、任務聯動、干部抽調、工作配合、日常溝通等工作機制,實現巡察“政治體檢”與審計“經濟體檢”有機銜接、充分協商、深度融合,實現信息資源互通、專業優勢互補、監督效果加倍。
審計調查期間,州委巡察組與審計組強化信息交流,加強巡后會商,及時通報情況,交換意見,溝通監督重點及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為審計組在組織談話、調閱資料、了解印證問題等方面提供支持幫助,減少“信息孤島”帶來的重復監督和人力浪費,讓審計監督更有方向。
在巡察過程中,巡察組對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進行綜合分析,對審計部門提出工作建議,審計部門根據情況適時在審計計劃中作出安排,“巡”的權威性和“審”的專業性互補共融,做到相互借力、同向發力,監督質效顯著提升。
“‘巡審’同頻共振、同題共答,以巡促審、以審促改,能達到發現一類問題、查處一批案件、規范一個領域的深度治理效果。”州委巡察辦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持續加強與紀檢監察、審計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形成工作合力,不斷發揮監督疊加效應,推動巡察成果運用走深走實。(江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