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核實,反映問題不屬實,現予以公開澄清。”近日,德宏州芒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到市職業教育中心召開不實信訪舉報澄清正名會,為受到不實舉報的一名干部澄清正名。
此前,有群眾通過網絡舉報該干部貪污學生補助資金等問題。芒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收到信訪舉報件后,迅速展開調查核實。經查,所反映問題不屬實,市紀委監委啟動澄清正名程序,及時向相關人員送達了《澄清正名函》,并召開澄清會議。
“非常感謝組織對我的關心愛護,及時為我澄清正名,讓我今后工作的底氣和信心更足了。”該干部如釋重負地說道。
有類似經歷的干部,不止一人。此前,德宏州紀委監委第一監督檢查室到瑞麗市公安局召開澄清正名大會,為受到不實舉報的一名干部公開澄清正名;梁河縣勐養鎮紀委到該鎮中營村召開失實檢舉控告澄清正名現場會,為3名受到失實舉報的村組干部進行公開澄清正名……
及時為受到誣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是紀檢監察機關堅持嚴管厚愛、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的重要舉措。近年來,德宏州紀檢監察機關推進澄清正名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及時為受到不實舉報的黨員干部澄清是非、消除顧慮,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查處誣告陷害問題。
在具體操作中,德宏州紀檢監察機關不斷健全完善澄清正名工作機制,明確澄清正名適用范圍、基本程序、澄清方式、結果運用等內容,遵循干部管理權限和屬地管轄相結合的原則,由州、縣(市)紀委監委及其他承辦部門負責,根據澄清正名對象管理權限或信訪舉報不良影響程度、范圍,采取一人一策措施,綜合采用書面澄清、當面澄清、會議澄清等方式為受到不實舉報的黨員干部澄清正名,幫助其卸下思想“包袱”、消除不良影響。
祛邪必須扶正,激濁方能揚清,為懲治誣告陷害行為,德宏州紀檢監察機關制定出臺《誣告陷害類信訪舉報調查處理辦法》,加強與政法、公安等單位的協作配合,健全完善信息互通、線索移送、聯動處置、及時反饋的工作機制,對涉嫌誣告陷害的檢舉控告精準研判,依規依紀依法作出處置。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誣告陷害人是黨員或公職人員的,同時給予相應的處理處分。
為防止“一澄了之”,切實提高澄清正名保溫增暖的作用,對澄清正名對象及其單位或組織開展暖心回訪,在“卸包袱”的基礎上吃下“定心丸”。德宏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持續推進澄清正名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為擔當者擔當,為干事者撐腰,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楊正濤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