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民生實事,一定要真心實意聽聽群眾的想法,了解群眾的急難愁盼怨,多與群眾商量著辦,千萬不能拍著腦袋瓜做決定。”“每辦一件民生事情我都要身子沉下去,面對面聽取群眾的訴求,將群眾的‘訴求清單’轉化為自己的履職清單,力爭把好事實事辦到老百姓心坎上,讓人民群眾真正有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推進利民惠民政策落實落地的過程中,我們村委會一直堅持村里的事情大家管、大家議、大家辦,陽光透明,群眾參與的積極性很高,各項工作推進都很順利,老百姓的生活一年比一年好。”這是幾位基層干部在談到解決民生問題時的深切感受,也是他們多年工作在基層一線的體悟。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發揮社會各方面作用,激發全社會活力,群眾的事同群眾多商量,大家的事人人參與”。這一重要論述,為我們做好新時代黨的群眾工作提供了根本方法指南。與群眾商量辦事既是我們黨的光榮傳統,也是基本的工作方法。群眾路線是我們黨在不同歷史時期攻堅克難,從勝利走向勝利的法寶。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既要不忘初心,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也要掌握好與群眾商量辦事的科學方法,堅持為群眾辦事和與群眾商量辦事相統一。
“商量”一詞,一指交換意見,二指商討,三指購買、問價,也就是雙方或多方之間相互協商、討論、達成共識的行為。早在三國時期的《易·兌》中第一次出現——“商,商量裁制之謂也。”商量,直到今天都是科學決策的重要手段。老一輩革命家在決策的過程中,就十分注重商量。毛澤東同志說:“國家各方面的關系都要協商。”“我們政府的性格,你們也都摸熟了,是跟人民商量辦事的。”“可以叫它是個商量政府。”周恩來同志講:“新民主主義的議事精神不在于最后的表決,主要是在于事前的協商和反復的討論”……由此可見,商量對正確決策的極端重要性。
“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始終是我們黨立于不敗之地的根基。”從某種意義上講,商量就是密切聯系群眾,是開展群眾工作的重要方式方法。密切聯系群眾,不僅是我們黨的光榮傳統,也是我們黨的三大優良作風之一。群眾的事多同群眾商量著辦,堅持為群眾辦事和與群眾商量辦事相統一,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就是堅持群眾觀點,密切聯系群眾;就是發揚我們黨的優良作風,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商量是統一思想、聽取民意的過程。俗話說:人心齊,泰山移;眾人拾柴火焰高。堅持群眾的事多同群眾商量著辦,就是要聽群眾的心里話、真心話,認真聽取民意,尊重群眾的意愿,掌握群眾的呼聲,統一思想認識,推動民主決策、科學決策,使我們為民辦事的決策更加符合實際,符合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商量同樣是匯集民智、凝聚力量的過程。人民群眾的智慧是無窮的。堅持群眾的事多同群眾商量,就要問計于民、問策于民、問效于民,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汲取群眾的智慧,解決好“怎么辦”的問題,以有效的方式方法和工作舉措推動工作落實。人民群眾是歷史創造者。無數事實證明,做任何工作,沒有人民群眾的支持和參與,不能夠調動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那是很難做好的。所以,群眾的事多同群眾商量著辦,在商量中要善于凝聚人民群眾的智慧和力量,把工作做深做細做實,辦好順民意、解民憂、惠民生的實事,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讓人民群眾來檢驗我們工作的成效,努力把工作做得讓人民群眾更加滿意。
“加強干部作風建設,最重要是要抓住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這個核心問題。”能不能堅持群眾的事多同群眾商量著辦,反映的是干部對群眾的態度,也檢驗著干部的工作作風。面對“四大考驗”、“四種危險”的長期存在,我們要深刻地認識到“脫離群眾的危險”帶來的危害,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更加自覺地走好新時代黨的群眾路線。在日常工作中,要深入做好組織群眾、宣傳群眾、教育群眾、服務群眾工作,虛心向群眾學習,誠心接受群眾監督,始終植根人民、造福人民,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始終與人民心連心、同呼吸、共命運。
“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是目前黨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是阻礙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大敵”,也是作風建設中的頑瘴痼疾。中辦、國辦印發的《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規定》專門作出了禁止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規定,明確提出,不準有下列行為: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落實政策措施和任務部署搞“一刀切”、機械執行,層層加碼、過度留痕,加重群眾負擔;搞強迫命令,干涉農民依法自主安排的生產經營項目,強迫農民購買指定的生產資料、按照指定的渠道銷售農產品或者接受有償服務;對待村民態度惡劣,故意刁難村民,阻礙、干擾村民依法反映問題、表達訴求,或者對涉及村民生產、生活等切身利益問題按照政策或者有關規定能解決而不及時解決……規定這些不準的行為,既是反對和防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硬約束,也是密切聯系群眾的硬要求。
加強作風建設,必須緊緊圍繞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增強群眾觀念和群眾感情,不斷厚植黨執政的群眾基礎。凡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都要嚴肅認真對待,凡是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都要堅決糾正。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害死人!也是人民群眾最反對、最痛恨的問題。對此,我們必須堅決防范和認真糾正,堅持好群眾的事多同群眾商量著辦的工作作風和工作方法。
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公仆公仆,一要為公,不能有私心;二要為仆,不能有官氣。公仆對人民負責,天經地義。這種關系不能顛倒。任何黨員、干部,只有為人民服務的責任,沒有當官做老爺的權力。做到以人民憂樂為憂樂、以人民甘苦為甘苦,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始終懷著強烈的憂民、愛民、為民、惠民之心,察民情、接地氣,傾聽群眾呼聲,反映群眾訴求。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內部商量好怎么辦,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夠,要想把事情辦成辦好是很難的。我們要堅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涉及基層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層群眾中廣泛商量。在堅持群眾的事多同群眾商量著辦的過程中,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全心全意地把群眾的事情辦好,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紀軒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