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何黨員,如果目無組織,試圖凌駕于組織之上,或者游離于組織之外,甚至背叛組織,遲早都是要出問題的。為強化組織意識,我們對違反組織紀律的典型情形和突出問題進行剖析,通過真實、直觀、生動的案例,為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提供一面鏡子。

拉票賄選的“友誼小船”說翻就翻
楊某和張某兩人為競選某社區居委會委員,邀約并組織社區群眾160多人聚餐吃飯,以此動員大家在社區居委會成員候選人提名大會上為自己投票。最后,楊某和張某因拉票賄選受到黨紀處分,候選人資格也被取消。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三條“在法律規定的投票、選舉活動中違背組織原則搞非組織活動,組織、慫恿、誘使他人投票、表決”的規定,楊某和張某的行為違反了黨的組織紀律。

楊某和張某拉票賄選的行為,表面上看是吃吃喝喝、發發紅包、承諾許愿來拉選票、搞賄選,實則暴露的是違背組織原則、破壞民主選舉的問題,既是對黨員權利的損害,也是對組織紀律的破壞,還是對基層政治生態的污染,更是對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公然挑戰,必須堅決反對和抵制,讓所有在拉攏腐蝕中搭建的“友誼小船”落得“翻船”的下場。

一段時間內,拉票賄選的手段不僅五花八門,而且更加隱蔽,嚴重敗壞了黨風政風社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搞有組織的拉票賄選,或者用公款拉票賄選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釋放了黨中央猛藥去疴、嚴肅執紀的強烈信號和決心意志。為了黨和人民的事業健康發展,所有黨員在民主選舉中行使的一切權利,都不能受到私欲的污染,也不能受到私利的玷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