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陡坡地生態治理項目的供苗合同沒有明確價格,但據農戶反映,實際收取苗木款每株價格比當時標準高出1元,這里面會不會有問題……”
“涉及到40戶農戶,大家先找農戶了解供苗情況和苗款收取情況,再查閱相關資料,核實當時如何確定供苗商和苗木價格的……”陳副組長憑借積累的辦案經驗,為巡察組深挖線索指明方向。
這是此前楚雄市委巡察組在東華鎮開展巡察時,召開問題分析研判會上的一幕。最終,農戶反映問題得到及時解決,時任東華鎮某村干部姚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這場高效研判的背后,得益于楚雄市持續推行的“不駐組副組長”機制。
楚雄市在巡察工作中持續深耕“不駐組副組長”機制,通過紀檢監察監督和巡察監督的深度融合,不斷優化人員配置、明確職責定位、強化統籌聯動,有效破解巡察工作中存在的“熟人社會干擾”“專業力量不足”“整改跟蹤乏力”等難題,形成“1+1>2”的監督合力,讓黨內監督的“疊加效應”充分釋放。
前端“同向發力”,在監督啟動前共享信息,“不駐組副組長”結合日常監督掌握的情況,及時向巡察組提供被巡察單位政治生態、信訪舉報、廉政風險等信息,梳理形成《監督重點清單》,幫助巡察組精準鎖定問題。中端“雙向賦能”,在監督過程中建立實時協作機制,“不駐組副組長”定期參加組務會,對發現的重大問題和疑難線索進行會商研判,指導巡察組補充完善證據材料,做到精準“會診”,查實“病根”。后端“成果互用”,將巡察整改、執紀問責、制度完善等環節銜接起來,督促指導被巡察單位制定整改方案、推動建章立制,并對整改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形成“發現問題—線索處置—整改落實—完善制度”的閉環。
“從巡察組發現問題線索,到巡中會商確定移交,再到紀委監委對線索開展審查調查,只用了5天時間就將問題線索立案,‘不駐組副組長’的專業指導,為我們精準發現問題和問題線索提供了很大幫助。”一位巡察組組長在巡中問題線索分析研判會上說道。這種“外腦”支持讓巡察工作更加深入,發現問題更加精準,推動了問題線索快速移交、快查快辦,形成“邊巡邊查”的高效模式。
“以往問題線索要等巡察結束后才移交,耗時較長,如今我們提前介入會商研究,實現了問題線索快立快查快結。”十屆市委第十二輪巡察的“不駐組副組長”說道。在推行“不駐組副組長”機制中,楚雄市建立完善《楚雄市紀委監委與楚雄市委巡察機構問題線索處置溝通機制》,制定“巡前溝通、會商研判、優先辦理、快查快處、及時反饋”的全周期管理機制。對巡察發現擬移交的問題線索,進行綜合分析研判,對事實較清楚、具備初核標準的線索進行集中“會診”,不斷提高巡察移交問題線索成案率。對一些難以定性的問題線索,對問題定性是否準確、支撐材料是否充分逐條“過篩”,防止問題線索“小題大做”或“流失”。
自設立“不駐組副組長”以來,楚雄市紀委監委先后選派24名“不駐組副組長”參與巡察工作,共參與5輪對27個單位、1個國有企業、52個村(社區)的巡察工作,累計發現問題線索75件75人,推動立行立改事項48件,巡察監督的“尖兵”“利劍”作用得到充分彰顯。(米靜 || 責任編輯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