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原黨組書記、廳長寇杰(正廳級)涉嫌受賄罪、貪污罪一案,由云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玉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寇杰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玉溪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寇杰利用擔任曲靖經開區管委會主任、云南省商務廳副廳長、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招投標、資金撥付及獲取政府扶持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擔任天津市塘沽區海洋高新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曲靖經開區管委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侵吞、騙取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