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紀委嚴格按照省紀委搭建覆蓋全省紀檢監察機關系統“五級聯動、五位一體、一縱三橫”的檢舉舉報平臺要求,重領導、明任務、強督查,強力推進紀檢監察機關檢舉舉報平臺建設工作。
加強領導組織,明確領導責任。省紀委辦公廳《關于扎實推進全省紀檢監察機關檢舉舉報平臺建設工作的通知》下發后,保山市紀委及時成立了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任組長,市紀委三位副書記任副組長的領導組織,并明確分管檢舉舉報工作的領導負總責。
制定工作方案,明確任務分工。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紀委的工作要求,確保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檢舉舉報平臺建設工作任務如期完成,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王嘉玲專門聽取了全市檢舉舉報平臺建設工作的匯報,強調全市涉及檢舉舉報平臺建設的單位和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將其作為2018年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來抓。同時,保山市紀委研究制定了《保山市紀檢監察機關檢舉舉報平臺建設工作方案》,將平臺建設工作分成十九項任務,對責任分工、目標任務、完成時限等方面進行了明確。
召開推進會議,明確責任追究。全市派駐機構完成進駐后,保山市紀委及時組織各縣市區紀委、園區紀工委、市紀委派駐(出)機構召開了紀檢監察機關檢舉舉報平臺建設工作推進會,對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檢舉舉報平臺建設工作進行了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涉及平臺建設任務的單位和部門,要在規定時限內不折不扣的完成任務,對任務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緩慢的,要點對點進行指導督促;對不認真履職、無故拖延、未按期完成任務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徐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