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麗江市紀委市監委出臺了《中共麗江市紀委市監察委派駐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對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整合監督力量,切實發揮派駐機構派的權威、駐的優勢、管的力度。
明確職責和權限,發揮“前哨”監督作用。管理辦法明確派駐機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派出機關授權,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對派出機關負責,受派出機關直接領導。派駐機構人員不分管或承擔駐在部門業務工作。承擔督促駐在部門領導班子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履行對駐在部門的監督責任;經市紀委市監委批準,初步核實反映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市管干部的問題線索,參與調查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市管干部違紀案件;負責調查駐在部門管理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科級干部違紀案件,必要時可以直接調查科級以下干部違紀案件;受理對駐在部門黨組織、黨員和公職人員的檢舉、控告,受理駐在部門黨組織、黨員和公職人員的申訴;履行市監委授權派駐機構的監督、調查、處置職責。
確定工作關系,“攥緊五指”重拳出擊。管理辦法明確了派駐機構由市紀委市監委直接領導、統一管理,向市紀委市監委負責并請示報告工作,協助、配合市紀委市監委職能部門履行相關職責。派駐機構和市直機關紀工委都是市紀委市監委直接領導的工作機構,工作上相互溝通、協調和配合。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與市委直屬機關紀工委為相互溝通、協調、配合的工作關系。管理辦法還對派駐機構的干部管理、工作機制方面作了規定,市紀委市監委統籌安排派駐機構干部的教育培訓和培養選拔,派駐機構干部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由市紀委市監委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派駐機構科級及以下干部的個人重大事項報告由市紀委市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負責。
嚴格工作紀律,嚴肅追責問責。管理辦法規定了工作紀律,派駐機構不認真履行職責,對監督范圍內的違紀違法問題該發現沒有發現,發現后隱瞞不報、壓案不查;對市紀委市監委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務不認真落實、敷衍塞責,以及不依紀依法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派駐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監督執紀監察職責過程中,違反黨規黨紀、國家法律法規的,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的問責;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監察、司法機關處理。(秦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