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紀委監委從學習、部署、調研、落實四個方面入手,積極探索將監察職能延伸到基層的方式方法,確保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在學習先行先試地區的經驗做法,多方面聽取意見建議的同時,州紀委監委圍繞州委、州政府派出機構工作和農場改革等情況,分析推進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查找監察工作可能存在的“空白點”,結合實際提出解決方案,切實挑起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的擔子。
為切實加大基層監督力度,找準影響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發揮職能的“癥結”,州紀委監委圍繞黨的十八大以來鄉鎮紀委及村監委職能發揮、履職情況和體制機制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在全州3個縣(市)16個鄉鎮34個村進行深入調研,共收集意見建議68條。在此基礎上,州紀委監委結合實際起草《全州推進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的暫行辦法》,明確了機構設置、領導關系、監察對象、工作職責、監察權限、工作方式、管理考核、保障措施等,涵蓋了現階段亟需解決的問題和實施的具體工作。
“西雙版納州將著力推動監察權限向基層延伸,打通監督調查處置‘最后一公里’,確保監察工作無盲區、無死角,探索構建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西雙版納州委常委、州紀委書記、州監委主任邵備說。(楊富東 周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