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西雙版納州紀委各派駐(出)機構準確把握監督職責定位,緊抓駐在部門黨委(黨組)明責履責、督責傳責、問責追責三個環節開展監督,“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逐步顯現,有力推動駐在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
堅持以問題為導向,針對部門黨委(黨組)不同程度存在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到位,工作責任不明確,責任落實出現空轉;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袖手旁觀,聚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問題不到位,照抄照搬上級任務分解,出現工作“盲區”等問題,積極探索細化主體責任清單,進行“一對一”指導。
借力巡視巡察整改,從省委對州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州委五輪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入手,嚴查細找“兩個責任”落實過程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督促部門黨委(黨組)制定整改問題清單、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建立整改工作臺賬,堅持銷號制度,建立長效機制,對不適應全面從嚴治黨新形勢新要求新常態的制度進行完善,做到責任層層傳導壓實。
嚴格監督執紀,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通過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決策、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等情況的日常監督,促進駐在部門正確行使公權力、領導干部廉政勤政。同時,嚴格執紀問責,做好追責問責,確保權責一致、有責必問。對群眾舉報的問題,認真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責成相關領導班子認真落實整改,對負有整改責任的領導班子開展提醒談話;同時,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單位下發監察建議書,站好紀律“前哨”,充分激發派駐機構履職活力。(周榮 王琨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