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紀委監委通報了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祥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駕駛員張尊利利用公車加油卡為私家車加油問題。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張尊利利用保管單位公車加油卡的便利條件,多次使用單位公車加油卡為自己的私家車及摩托車加油,共計支付2766.27元。2018年8月,張尊利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2.劍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李珍鵬違規使用公務用車等問題。2018年4月,李珍鵬駕駛公車載著親戚朋友以“回訪”企業為名到羊岑鄉藍莓基地游玩,返回途中飲酒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此外,李珍鵬還存在違規發放、領取補助等問題。2018年10月,李珍鵬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3.云龍天池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副局長尹瑞何違規收送禮品禮金等問題。2013年至2015年,尹瑞何擔任云龍縣交通運輸局局長期間,云龍縣交通運輸局違規使用公款購買、贈送土特產禮品,共計支出24.0663萬元;2014年,尹瑞何違規收受工程建設方負責人贈送的禮品價值0.22萬元,接受為其支付的住宿費240元。此外,尹瑞何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18年12月,尹瑞何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永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綜合執法稽查大隊大隊長馬汝雄違規公款吃喝等問題。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馬汝雄擔任永平縣殘疾人聯合會副理事長、理事長期間,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超范圍接待,共計支出餐費20.4762萬元;安排購買個人每月接待用煙4條,共計80條,價值1.76萬元;違規安排使用公款購買煙、酒、茶葉等土特產,共計支出12.122萬元。此外,馬汝雄還存在借公務差旅之機旅游等違紀問題。2018年12月,馬汝雄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
5.彌渡縣紅十字會違規公款購買贈送禮品問題。2015年至2018年期間,彌渡縣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李琴、副會長楊映冰,使用公款購買贈送禮品,虛開發票套取現金支付相關費用,合計支出1.437萬元。2018年12月,李琴、楊映冰分別受到政務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