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長,你看,這張車票是按照一等座的票價來報銷的。”在巡察某鎮期間,一張一等座車票引起了洱源縣第三巡察組老林的注意。
“根據《洱源縣機關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從大理到昆明,動車二等座票價是145元,而他乘坐的一等座票價是231元,報銷的費用也是231元,超標準報銷了86元。”第三巡察組組長說道。
為弄清事情的原委,巡察組分別找到鎮政府分管財務的領導、財務人員以及票據報銷人了解詳細情況。
經了解,2019年12月9日,因工作需要該鎮某村委會干部喻某某到昆明參加培訓,由于購票時只有一等座車票,擔心錯過培訓班報到,他便花了231元購買了一等座車票。報銷過程中,因喻某某對報銷標準不了解,且工作人員在審批環節審核把關不嚴格、不認真,未能及時發現超標準報銷問題,最終按一等座的票價給予了報銷。
了解清楚事情原委后,巡察組及時召開組務會進行研究,決定將該問題作為立行立改問題移交鎮黨委。
“86塊錢雖不算多,但這背后折射出的是鎮黨委、政府對財務報賬監管不嚴格,對村干部落實相關財務制度的教育培訓不到位……”在移交立行立改問題時,巡察組組長嚴肅地向鎮黨委主要負責人提出存在的問題,并要求在下步工作加強監管。
立行立改問題移交后的當天下午,鎮黨委便督促喻某將多報銷的86塊錢進行了清退。
同時,按照立行立改要求,該鎮及時修訂完善了財務管理制度,細化了財務支出管理,明確了各工作環節、崗位人員的責任,進一步規范了財務審批程序,并以鄉鎮財政所機構改革為契機,重新配齊配強財務人員,組織鎮村兩級后勤、財務人員對財經制度、財經紀律進行再培訓、再學習。
“我們不能因為86元錢不多就覺得這是小事,甚至對這個問題置之不理。巡察的職責就是要透過現象看本質,抓早抓小、以小見大,推動被巡察單位及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從而真正發揮巡察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作用。”該巡察組組長在復盤總結時表示。(洱源縣委巡察辦 李俊清 奎俊蕊 || 責任編輯 李品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