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通報了2起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典型問題。一起是團省委以“掛職”名義大量違規借調工作人員。“借調干部范圍廣、時間長、人員多。”另一起是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頻繁開展節慶表彰活動,增加基層負擔。“2023年,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開展節慶表彰活動達13場次,經費支出高,這些活動重形式講排場,基層員工反映強烈。”
通報一出,不少群眾為之叫好。一是問題抓得準,一針見血,到人、到事、到細節;二是通報客觀,不遮掩、不回避;三是通報的兩家都是省直單位,從中可以看出當地動真碰硬的工作作風,以及直面問題的決心與態度。
既然是曝光,就要開門見山,真正“見光”。如此,才能維護好通報曝光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在現實工作中,有的對通報對象遮遮掩掩,猶抱琵琶半遮面;有的對曝光問題含糊其詞,沒有觸及要害,彎彎繞繞,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凡此種種隔靴搔癢的通報曝光,起不到震懾警醒作用。
近年來,公開通報曝光典型問題已成為常態,堅持一個節點一個節點發力、一個細節一個細節抓起、一個問題一個問題查清,對頂風違紀者形成強大震懾,給心懷僥幸者敲響警鐘,釋放持之以恒正風肅紀的強烈信號。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用好通報曝光這一利器,敢于動真碰硬,堅持實事求是,不斷完善通報曝光長效機制,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確保利劍高懸、震懾常在,實現通報一起、震懾一片、警醒一方的效果。此外,在做好通報曝光的基礎上,查找監管漏洞、作風短板和廉政風險點,舉一反三、建章立制,積極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通過抓黨風促政風帶民風,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通報曝光既是為了懲戒“少數人”、更是為了警醒“多數人”。被通報者要知恥后勇、知錯能改,切勿一錯再錯。廣大黨員干部要從中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改進工作作風,正確履職盡責,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自覺抵制不良風氣。(陳軍)